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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加班(第2/3页)

    法律;现代社会,法律是高于情理的,社会运转的基石就在于严格遵守法律,然后依法逐步改革。

    虽然以华为为首的几个大厂也不能说剥削严重,毕竟钱是真的给够了;但是正确的做法难道不应该是用法律的形式确认可以适当加班吗?

    《劳动法》在那是并不只是为了看的!

    本来的情况是大家都965,一线厂年薪10W,其他人年薪6W,现在某厂通过无视法律,把工作时间延长到了996,然后胜者通吃,把工资提高到了40W;可是小厂发现了《劳动法》形同虚设,于是也把工作制延长到了996,工资却还是6W,令其员工利益严重受损。

    那个吃螃蟹的大厂员工一看,虽然996了,但工资涨那么多,值了啊!

    从单方面看确实没多大问题,但这种行为在本质上是吃着别人的红利。

    现如今的经济确实还没发展到能让全民都享有基本福利的地步,但另一个问题是法制和社会观念也没发展到可以自由发挥的地步!

    都想要钱,所以才要严格遵守法律,《劳动法》一定程度上就是保护弱者利益的。

    想要拿华为一样的钱,最理想的做法是什么?假如某国出台新的政策,确认加班合法,然后规定最低加班工资(最好以行业平均工资为基准)和员工最低配给股权。

    但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就是违法的,错的就是错的;企业迫使或者利诱员工加班,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华为有它的优点,加班这个问题的各方面做的也多少比其它公司好一些,但是这种行为本来就不是对的,是违法的行为。

    严重点来说,这和杀人给够赔偿、诈骗后诚恳认错又有多少的区别,你加班发足工资,法律就可以只是摆那好看吗?

    你做了,但是你至少要知道这是违法的,不要显得理所应当!

    法律高于情理!法律高于情理!这就好比今天你可以突破加班时间上限,那明天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也可以踏破?

    反正你们认为如果满足XXX条件,工资少给点也合理嘛!

    华为是有责任感的大公司,但是在加班的问题上就是一个污点;这就好比有一个人,他什么都好,就有个缺点是爱说谎。

    是是是,我知道他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我只是想说他有个缺点是爱说谎。

    对,你说的我都了解,他成绩一直很好,我知道,我是想说他有这么个缺点,我明白,他的情况我了解!

    为什么一定要让我们相信爱说谎其实是一种美德呢?

    法律、自愿与情理的问题也可以这样理解,我国有一条规定,廉租房不能转租,有一种看起来很合理的做法,比如你实在太穷了,你愿意500块把它转租出去,然后去住300元的房子。

    很合理是吧?

    这不是对于“帮助穷人”的目的贯彻得更加深刻吗?

    但是抱歉,不能转租就是不能转租!

    开了这个口,就会坏了很多东西。

    我们必须遵守规则,然后才能通过修改规则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可能暂时没有力量去做什么具体的事情,但起码要知道要站在维护法律这一边,而不是去破坏他。

    以前我们没有条件,或者在环境不允许的情况下,被迫做出了一些选择,但知道这是错的。

    星空起初,杨伊在经营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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