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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来头与早餐(第1/2页)

    体育馆大门外,一伙人行色匆匆,模样颇有些狼狈,领头的黑壮青年正在训责自家的表弟。

    “玛德,差点被你害死了知不知道!”实在气不过,黑壮青年直接赏了表弟一记手刀,削在他的头上。

    许德志的表弟捂着生疼的脑袋,可怜兮兮的看着表哥,说道:“我哪里会想到呀,表哥这个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啊,来头很大吗?”

    许德志斜睨了表弟一眼,说道:“何止是大!”

    表弟张大嘴巴,震惊的连话都说不出,“这......”

    似乎想到些什么,表弟的眉头一皱,问道:“不对呀,他不是初中生吗?”

    看见了表弟眼中的质疑和不相信,许德志冷哼一声,说道:“难不成我还会蒙你不成?”

    “那些校外的混混自然不是给他面子,你还记得上一届的二中老大吗?”

    表弟仔细思考一下,记得曾经表哥和自己说到过,沉吟了一会,终于想起来:“就是二中前年毕业的,如今在市里混得风生水起的郑明?”

    “没错,就是他。”许德志点头说道。

    “可郑明和这个夏煜有什么关系呢?”表弟不解的问道。

    “当然有关系。”许德志回答道:“郑明是夏煜的表哥,那些混混都是看在郑明的份上,才会帮夏煜的,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敢惹他了吧,和他比起来,我们完全不是在一个层次的!”

    表哥的话语如同一道惊雷,击中他的内心,本以为夏煜只是一个多管闲事的普通初中生,谁知道来头居然这么大?

    “他会报复我们吗?”表弟担忧的问道,深怕哪天放学,校门外一群社会青年堵着自己。

    “放心吧,夏煜不像其他的混混,他还是很有诚信的,既然说了不计较,就肯定不会再计较了。”

    “那就好。”

    ......

    回到家已经是八点十五分了,老爸老妈都去上班,餐桌上摆放着留给夏煜的早餐。

    稀饭加煎蛋加咸菜,是夏煜喜欢的配置。

    白粥温热,入口柔和,轻咽而下,几乎不需要咀嚼就能吞咽,粥虽无味,却能养胃。

    每天早餐喝上一碗白粥,既营养又健康,强烈推荐给那些早晨起来不喜欢吃早餐的朋友们。

    尤其是再配上一些酸咸爽口的咸菜,既开胃又下粥,还十分的实惠。

    咸菜是昨天夏煜从老家带回来的,奶奶亲生腌制的,绝对绿色,健康,无污染,可以放心食用。

    既然有了白粥和咸菜,自然也不能少煎蛋了。

    虽然煎蛋的营养价值不如白水蛋,但人家好吃呀!

    对于喜好美食的夏煜而言,食物不够好吃就是原罪!

    所以,夏煜果断选择营养价值较低,但口感香酥,味道绝佳的煎蛋!

    夏煜实在等不及了,煎蛋像是一位绝美的少女,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若有若无的香味,不断地诱惑着夏煜,直接让他打消了先洗澡再吃饭的念头。

    进厨房洗了个手,刚才和人打了一架,手上难免会有些肮脏,作为一名生活习惯严谨的处女座,吃饭的时候,手上怎能容下一粒沙子?

    坐上餐桌,看着餐桌上的美食,夏煜的口水都快流成河了,一早上都被食物香气勾引得不要不要的,先是在家里,后来在南门街上,现在终于能吃到这诱人的小妖精,夏煜只感觉口水分泌的速度越来越快。

    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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