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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办诗会阎王择婿(第1/3页)

    欣樱公主大胆握住地煞的手,并主动示爱,把地煞惊得目瞪口呆。弄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就像夏天跑暴,一不打雷,二不起闪,三不刮风,没有任何前兆,地煞还来不及做任何准备。

    拒绝吧!人家毕竟是公主,未来的储君,阎罗王的掌上明珠。拒绝,就等于直接驳了她的面子,伤了她的自尊。弄得自己下不了台,公主脸上也尴尬。伤了公主,一切都将前功尽弃,除非你不想在地狱里混了。

    接受吧!地煞又觉得对不起艾米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人家以身相许,千里寻情,自己不是木偶。就是木偶,也有了感情。十几年的两小无猜,朝夕相处,他和艾米莉早已达成了共识,早已心有灵犀。

    这样一来,地煞就只有沉默。此时此刻,沉默是最好的语言。他的一只手就那么被欣樱握着,一直握到夕阳西下,星月满天。突然,欣樱仰起脸,泪光闪闪地笑着说:“地煞,遇见你真好,谢谢你的倾听。时候不早了,再见!”

    地煞有些感动,伸出手,轻轻地拭去了欣樱眼角的泪。欣樱的嘴唇丰满,红润,性感,满怀期待。一颗心也怦怦地跳个不停。地煞咬住牙,忍了忍,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控制住内心里的冲动,笑着说:“公主殿下,晚安,再见!”

    欣樱回到阎王府,回到家,屋子里还亮着灯,阎罗王还没睡。欣樱骨嘟起嘴,也不跟父亲打一声招呼,吹着口哨,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一阵风似地冲进了自己的房间,哐地一声摔上了大门。

    阎罗王看见女儿回来,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女儿有些刁蛮,有些任性,这是他从小惯的。怪只怪,自己的妻子、欣樱的母亲死得早,女儿跟后母又很不对付,自己事事迁就,处处袒护,让欣樱性格孤傲,受耍小性子,坏毛病一大堆。

    跟女儿吵完架,阎罗王有些后悔。可有些人,有些事,他必须有自己的原则。人没有自己的原则,没有防范之心,他就已经死过一千次、一万次了。感情归感情,道理归道理。一码归一码,两者不可偏费。

    阎罗王算起来,女儿就是一个被感情蒙蔽了的,不讲半点道理的疯子。明明他地煞是桑吉的未婚夫,是转轮法王的人,她却非逼着他委以重任,授以兵权,这不是胡搅蛮缠吗?稍有不从,她就吵,她就闹,她就跟自己赌气。

    当然,女儿也有女儿的长处。比如:孝顺,可爱,阳光,心胸开阔,善解人意。小时侯,她最爱爬在自己的肩上,揪住他的胡须,童声童气地吟唱:“阎罗王,坏东西,脸黑黑,目漆漆,断人生死如草芥,杀人如麻当切菜。”

    阎罗王乐得哈哈大笑,捉住女儿的双手,用手指在砚池里礁了点墨,把女儿的小脸涂得一塌糊塗。女儿也毫不含糊,拿起父亲的衣服就揩,就擦,把阎罗王新换的朝服弄得劣迹斑斑,乌七八糟。父女俩笑成了一堆。

    女大不由爹,还是小时候好哇!阎罗王长长地叹了口气,从如烟的往事中收刹回来。女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见,动不动就骂自己不开化,是老古董。不开化是守旧,传统,老古董是古老加沧桑,老就是资历,不知道有什么不好?

    阎罗王隐隐觉得:变化是从女儿认识地煞以后开始的。之前的欣樱,少不更事,特爱笑,就像《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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