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命与土地的契约(第1/14页)
生命与土地的契约——封君封臣制与封土制
1127年月7日,星期四,天气晴好。佛兰德尔的威廉伯爵的城堡正在举行庄重严肃的臣服仪式。
伯爵问那前来投靠的人是否真的愿意毫无保留地变成他的人,后者答道:“我愿意。”然后,其人将合拢的双手置于伯爵手中,二人拥抱亲吻。然后,封臣对伯爵宣誓:“我以我的诚信发誓,从今以后我将忠诚于威廉伯爵,履行我作为封臣的全部义务,绝不欺骗。”说这些话的时候,其人以圣徒的遗物作为宣誓的凭证。最后,伯爵以一根小树枝为象征将一块封土授予封臣。于是,仪式结束。
这样一个仪式所反映的正是西欧中世纪最重要的制度——封君封臣制度的缔结以及封土的封授过程、一个人成为另一个人的封臣或附庸,成为另一个人的“人”;原来还有如此庄严的仪式、如此复杂的内容。
封君封臣制是西欧封建社会最具特点的制度之一,它的出现及存在发展影响和造就了西欧社会许多最基本的制度与现象。
一、他人之人——封君封臣关系的形成
中世纪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一个人从属于另一个人是那个时代的重要特征,依附关系在社会中自上而下无处不在。一个伯爵是国王之“人”,一个农民乃庄园领主之“人”。而此种人与人之间的主从关系最为典型的结成方式,也是制度化的形式,则是封君封臣制度。
依附关系首先产生于保护与被保护。罗马帝国灭亡、日尔曼诸王国兴起后的西欧大地,产生和存在着不同形式的依附关系。帝国灭亡之后,能够给人民大众提供保护的公法系统、公共权力系统虽不是荡然无存,却也是难以发挥作用。早期社会动荡不安,在不断的兵连祸接之时,那些社会的弱小动物为了自身的安全与生存而不得不寻求强有力者的保护,而后者也需要这些弱小者的依附与支持。因此,许多弱小者以“委身”的方式投靠地方上的豪强势力,以寻求保护。这种委身投靠的方式在西欧中世纪早期极为普遍。8世纪早期的一本名为《都尔的宗教礼节》的书中,有文献可反映这种委身依附:
致高贵的主人某某,我,某某因明显的衣食无着,而虔敬地请求您,希望您能同意我把自己交给您或委身于您的保护之下。为此,我将按下列条件行事:按照我为您服务的程度和为您服务的好坏,您必须给我以帮助和衣食的支持。至于我,只要还活着就必将以我的自由等级来为您提供服务和尊敬。并且在我的一生中,我无权力解除来自您的控制和保护。恰恰相反,终我一生我都必须保持在您的权力的监控和保护之下。因此,征得同意,若我们中的一方想从这种约定中退出,只要他将给予另一方以许多索里达的补偿,那么协议将仍然有效。
这种委身依附多以牺牲自由为代价,故早期的依附关系多为不自由者的选择。它更多地表现为下层人民与地方领主之间的主从关系,是一种农奴的依附。
封君封臣关系的兴起也是起源于一种保护与被保护。但与一般农民的委身依附不同,封君封臣关系的形成当以依附不再以牺牲自由为代价作为标志。此时,许多自由人加人到依附者的行列,得到保护当然是其重要的理由,但为了出人头地、提高身份地位则是更为重要的原因。在墨洛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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