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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封建政权 下(第12/19页)

    有疑问,但社会的自我保护是国家公共权威丧失后的必然反映,也是这些地方权力中心兴起的必然反映。

    人们往往用无政府来描述这一时期,但是现在更多的学者倾向于认为封建制度下的这些状况本身就是一种秩序,封建革命所造成的是一种不同于加洛林时期的地方暴力秩序,以强制的武力来控制社会和人民。同时与以往认为小的单位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的观点相反,许多人认为,小的单位能够进行极有成效的管理。如佛兰德尔、诺曼底等地都有极有效率的行政系统,其领地内的管理也井然有序,力量也逐渐强大。德国也是如此.那些大小不等的诸侯领地上都有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并且这些小诸侯国的行政管理制度为后来的国家行政管理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借鉴。法国的中央王权的逐渐强大就显然得益于形成于其领地内的那套行政管理制度。

    从12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国家行政制度都有了明显的发展与进步。事实上,即使在国家公共权威跌至最低点时,公共系统的那些东西仍然在某些地区存在着。

    12、13世纪国家行政制度在西欧的发展虽然因国情不同而有不少差异,但也有一些共同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央行政管理制度日渐走向专门化和正规化。早期的王室官员只是国王的侍从而非国家行政管理人员,但从12世纪始,这些官员的职责相对明朗,出现了一些常设性的机构和官员。英国表现得最为突出和明显。在英国一些机构逐渐脱离国王宫廷管理者的性质,而取得国家行政机关的名分与职能。中书省有中书令、副中书令等主要官员,他们负责王廷文书的颁发。文书分证书及令状两种。缮写文书是文书室主管及若干名文书之事。一般文书都盖有国王的玉玺,掌玉玺者为副中书令。后来因文书繁多,乃有锦衣库兴起,且有小玉玺出现,以便随王出巡时及时发出各种文书。财政署的出现则标志着独立的财政机关的逐渐建立。早期国王的国库被12世纪初年的财政署所取代。后者成为国家财政收支管理中心,形成了一整套复杂而准确的收支计算方法,并裁决有关王室负担的各种案件,建立起自己的档案制度。从著名的《财政署对话集》中我们可以较为详尽地了解财政署的情况,它的成员分为上下两部,上部组成实际上是小会议的成员,主持者一般为宰相,参加者有中书令、司宫、司厩、国库长及其他贵族。下部称收支部,主要成员为国库长及司宫的代表。负责整个收支部的活动。上部是财政署的神经中枢,下部是其执行机构,做技术性的工作。其他机构还有锦衣库,它本是国王存放行李的地方,后来地位日重,发展到能够取代财政署而主管国家的财政税收。另有所谓的宰相一职也曾短暂地设置过,它在帮助国王主管司法财政等重大事务方面,代王行使职权,权力极大,后来废止。虽然这些机构及其官员往往相互重叠,但国家行政制度发展是明显而有效的。

    法国的情形与英国类似,虽然它没有英国那样完备,但更具有代表性。法国中央行政管理机构的兴起是在12世纪初。1105年或1106年法国曾设置王家中书令一职,但1127年被废止。该机构负责国王的文书之类的事务,这类令状由文书们草拟,由国王的掌玺官加盖印玺,然后颁行。直到菲力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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