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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封建政权 下(第5/19页)

    帝更是任意废立意大利的教皇,教皇们也就对皇帝言听计从了。

    真正的对抗开始于教会内部的改革。以大格里高利的话说‘每个人应该知道,神圣的教会是上帝的国度‘。地上的权力(国家)必须服从教会。故10世纪有克吕尼宗教改革运动,目的在于纯洁教会。11世纪罗马教会改革的目的则是要使教廷取得独立,使教皇的选举摆脱罗马封建主或德国皇帝的控制。改革最后结果是教皇尼古拉二世于1059年在拉特兰宫召开宗教会议,决定把选举教皇的大权授予枢机人员,主要是枢机主教。改革者规定,教士一律不准从皇帝国王或任何世俗人士手中接受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的职务,或教会其他职务。这样授予的职权一概无效,授予职权的世俗统治者和接受职权的教士都应为此受开除教籍的处分。主教空缺,应由教会选举补充,选举时教士和民众应接受大主教或教廷指派人士的监督指导。这一命令是要从根本上打击俗界对教会的控制。推行这种改革必然使教会与世俗权力发生冲突。

    废除世俗的圣职授予权,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最高权力之争,在西欧各国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抵制,其中以德国最为典型和突出。

    诺曼底公爵对英国的征服,得到教皇的首肯与支持,但他在英国扩张王权的行为使英国的教会直接从属于自己,是其封君封臣关系中的一环。虽然,威廉一世仍按旧制让大主教到罗马接受白羊毛披肩的殊荣,也向教廷交纳彼得年贡金,但英国的教会更支持和帮助威廉建立集权统治,威廉在教会中的威望也远远高于远在天边的教皇。这就与罗马扩展其势力的目的相冲突。1080年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曾派代表赴英国,以威廉为获支持曾作过许诺为由,要英王向其效忠。威廉均予以拒绝,他在复函中反驳教皇的无理要求:‘我未曾同意过效忠,现在也不会,因我从未作此许诺,我也未发现我的先辈们曾向你的前任效忠过‘。但此后的百余年中因英国王权相对弱小,教皇逐步树立起权威,各种支持教皇与教权的理论不断出现。亨利二世时的贝克特主教声称;‘王的确从教会那里获得权力,而教会不是从人而是从基督那里获得权力‘、‘基督教的君主应服从教会的命令,而不是更喜欢自己的权威‘云云。斯蒂芬上台后的政令就自称其王权‘为神圣罗马教廷的英诺森教皇所准‘。但如亨利二世这样雄才大略的君主不能容忍教皇过多的干涉,尤其是在教职的任命及教廷司法权的斗争上,冲突尖锐。英王一直以一国之君和封建宗主的双重政治身份掌握了教职任命、授职权,也把持了对教会的司法权。由亨利二世荐任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反对国王116年颁布的《克拉伦敦宪章》,认为该文件违背教会司祛传统而且抨击它侵犯教会的自由。他反对国王的权威,触怒了国王,为国王的内府骑上杀害。在13世纪初年约翰王与教会的斗争,渐趋激化。约翰大量掠夺教会的财产及土地收入,纷纷任命从属于自己的伪主教。引起教皇英诺森三世于1207年对英国实行‘禁教令‘,命令教会在英国停止举行礼拜、洗礼、葬礼等宗教礼仪,民众的日常宗教生活很受影响。而国王则乘机将许多空缺占领。1209年教皇宣布将约翰开除教籍,国王在宗教上成为任何人都不能接触的人,陷于孤立。1213年国工被迫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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