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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封建政权 下(第7/19页)

    西欧仍然保留着某些作为国家象征的东西。正如一些学者所说,教会是真正的公共秩序与权力的维护者。许多时候教会都以王权的保护者与支持者的姿态出现,当然对于教权的这一作用也不宜夸大。说到底,宗教问题仍然是个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王权的强大必然有损教会的利益,故教会对王权的保护只能停留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王权对教会的作用也同样如此。在王权看来不能没有教会,而教会力量的扩大又必然使王权力量受到抑制。这就决定中世纪教权与王权的关系只能在一定条件下的冲突、合作,再冲突、再合作。它们之间关系的发展,取决于双方力量的消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西欧民族国家的增长,教皇及教会的权威走向衰落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1308年教廷由罗马迁往法国的阿维尼翁,受制于法国国王,直到1377年才迁回罗马。教权的衰落达到极至。

    西欧封建王权的特征

    封建王权在西欧的发展,揭示了它的基本特征如下。

    首先,从封建的原则出发,在封君封臣关系作用下的西欧王权表现出相对分割的特点。随着土地的分封,封君封臣在各自的封土上独立地位的确立,原有的属于国家王权的各种权利也就随之分封出去,而为封臣们所zhan有。这些权利包括土地上的经济收益权、司法审判权及其他各种权利,最终表现为领主对土地上农民的直接控制和剥削。国王对这些权利已经无权过问和干涉了。国王在某种意义上被沦落为一个与封臣地位相当的人物,只能在自己的领地上行使权力。加洛林帝国解体的历史证明,土地分封及其形成的封建阶级关系使‘王权为了满足封建领主的利益而被支解‘。封建制使国家分裂为它所希望的那种细小的碎片,国家由这样一个个与其相分离的独立单位所构成。从行政司法到军事等国王的这些权力都被‘无数的领主和封臣所分割‘。王权的分割是中世纪前期尤其是封建制度在各国确立后的普遍特征。分裂之下,国家权威自然不能伸张。但显然不能过分强调封建的离心倾向对国王的抑制,封建与王权并非截然对立。

    第二,王权的发展表明君权至上及主权在君仍然是西欧封建政治的基本特点。不可否认封建带来政治上的离心倾向,但封建制是王权权威奠定的基础。封建主义并非是一种破坏性和分裂性的政治力量,而是一种建设性的有用的政治制度。10、11世纪的封建制为统治者提供了基本的政治和军事需要,而且封建主义为地区统治者铸造出了强大的集权国家如佛兰德尔、诺曼底、安茹等公国与伯国。王权奠基于个人依附的封君封臣关系,有大批的忠诚和追随者。封建制度的制度化在逻辑上要求承认这个金字塔有一个塔尖,作为塔尖的国王就包括在这种封建制度之中。在封建关系中,作为君王与主君的国王有许多的特权。‘王就是特权‘,享有许多其封臣不能享受的特权。作为国家的象征,只有国王能处理外交事务、司法最高权威,只有他能够享有涂油礼等。它表明王权仍然是中心,是不可替代的,是封建制度本身的需要。

    第三,封建王权是有限的。显然不能认为中世纪西欧王权无权威,但也不能认为其权威极其强大。受封建原则的影响,封建王权既能够在封建制度发展中努力伸张其权威,又受到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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