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6章 目标古城楠阳(第6/8页)
顾嘉蘅精于诗词楹联,在南阳武侯祠内题刻的楹联甚多。
文人墨客对隆中究竟在镶阳、还是在楠阳争论不休,特别是鄂豫两省的文人,均引经据典,以列入本省为光荣。
这种争论虽属学术问题,也不免夹杂地方意气。
顾嘉蘅籍属瑚北谊昌,却在和南楠阳当知府,他力排众议,挥笔在武侯祠题一联曰;“心在朝廷,原无论先主后主;名高天下,何必辨镶阳楠阳”。
其对联书法道劲,风采神韵,凡来武侯祠游览者,无不倍加欣赏,啧啧称赞。
当然,更心悦诚服的是他的宽大心怀。
顾嘉蘅五任南阳知府届满,已年逾六旬。携眷归里,回瑚北谊昌居住。
返乡时,除随身所带衣物外,就是大量书籍、古玩和一台古砚。
其妻魏氏主持家务,量入而出,克勤克俭。对儿孙管教甚严。虽属官宦人家,书香门第,但无豪华奢侈之风,亦无骄横腐化之气。
因此当地人民,无论乡绅还是平民。都对他深为拥戴。
尤其是一直在和一个地方做官二十年。一直能够受到治下之民的支持,可见他这个人品和官风是持之以恒的。
不过,他处于满清末期的环境之中,很多时候不得不随波逐流。
说起他五任楠阳知府。也是颇为叹息。
道光二十七年(187年)秋。顾嘉蘅以七品翰林编修调升为从四品楠阳知府。
次年。因其母病丧,丁忧归里。
咸丰元年,二任南阳知府。
咸丰三年春。顾嘉蘅之父顾槐病逝,顾嘉蘅又扶榇归里。
当时恰遇捻军起事北来,兵报火急,顾嘉蘅被清政府诏令夺情回任,是为顾三任南阳知府。这以后,顾嘉蘅曾第四次任南阳知府。
关于顾嘉蘅第五次任南阳知府的情况,百姓间流传着一个颇能反映封建社会政治、官场险恶的典型事例。
当时,清朝政府推行捐官制度,即政府以官换钱,公开大卖官。
清政府虽以“捐”为名,但却行卖之实,各府州县官为捐官推销员。
“捐官”又称捐纳,是封建社会时期为弥补财政困难,允许士民向国家捐纳钱物以取得爵位官职的一种方式。
捐纳泛滥的结果,是官员,贿赂公行,贪污成风。
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买一个知县要死潜六两银子,但其薪俸只有六十两银子。
为尽快拿回“捐官”钱,当事官员多会选择收受贿赂,只管捞回本钱,却无心做事。
吏治一坏,盗贼四起,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随之出现。
到清朝此风最盛官员中就有不少是捐纳得的官。
捐纳制度在清朝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
对买官的人无任何限制,地主、商贾且不必说,连流氓、盗贼等也无一例外。
按照捐纳制度,士民不仅可以捐官,而且可以捐封典、捐虚衔及穿官服的待遇。
更大的问题还不是捐纳一个进入官场、或者享受官员待遇的等级,而是官员的换届也要捐纳。
顾嘉蘅就是遇到了这个问题。
他这个多年的知府,如果还想干的话,就需要和他们商贾一样,甚至地痞流氓去竞争,去寻找门路,捐纳银子买官。
没有办法,当时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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