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兵制及战斗力分析(第4/4页)
堆恩。”对待逃亡士卒的法律,从严到宽的一再改变,反映了宋代士兵逃亡的现象十分严重,使得统治者越来越感到束手无策。历朝历代要为“招诱逃兵回营”设赏赐,宋朝恐怕是头一家。
兵变更是两宋时期,士兵反抗斗争较多采取的一种方式。欧阳修在仁宗庆历年间曾说:“累据北宋邢、洛、磁等州节次申报,军贼或十人、十五人至二十人,在西路数州之内惊劫人户,掠夺递马并乡村生马骑乘攸忽往来,不辨头首姓名及每火人数。[26]所谓“军贼”,就是反抗统治者的兵变。除了欧阳修所说的这些小规模兵变之外,颇具规模的兵变在宋代也是很多的,如北宋太祖乾德三年——四年(公元965—966年),西川全师雄率蜀兵十余万人起义,建立了政权,称兴强大王,冒节度使二十余人,真宗咸平二年——三年(公元999—1000年),王均领导四川益州卒起义,建立大蜀国,置官设署。真宗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陈进领导的广西宜州士兵起义,称南平王。仁宗庆历七——八年(公元17—8年),王则领导的贝州(河北清河县)士兵起义,称东平郡王,建国号安阳,改元德圣,设宰相、枢密使等官职。南宋宁宗嘉定十二年(公元1219年)张福、莫简在兴元府(陕西汉中)及四川一带领导士兵起义,以红巾蒙首号红巾队。以上这些兵变对宋代统治者的打击是很大的。
宋代军事指挥系统是问题很大,但宋代的军事制度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首先,宋代荒年时节招募的军人主要是承担劳役任务的,不是主要的作战部队。主要作战部队在北宋称为禁军,南宋就是屯驻大军、或者御前诸军。除此以外,还有志愿兵,称作“效用”的,南宋后期承担很多作战任务。
其次,主要作战部队在招募的时候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身高、跑跳、视力达到标准的人才能编入作战部队。禁军选拔也是比较严格的。
第三,宋代的军事体制还是有一定效能的。由于长期以步兵作为主要兵种,以军阵作为基本的作战方式,所以各个军种,比如箭手、刀手、牌手的协同要求很高,而且宋代的弓弩作战效能也不错。主要问题出在宋代的军阵机动不够,经常是侧翼被突破,这在几次重大战役中表现的比较明显。
禁军尚且如此,厢军就更不用说了。宋代的禁军本来是供战守,而厢军供杂役,但事实上禁军也从事杂役,生活并不比厢军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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