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兵制及战斗力分析(第3/4页)
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权三司度支判宫宋祁上硫说;“天下厢军不择弱小魁弱而悉刺之,终图供役,本不知兵。”这些素质很差的厢军,不少州郡用于运输官物或服杂役;州郡官衙馆舍也由厢军修建,有的州郡官吏甚至用厢兵制造商品出售牟利,而不用于打仗。
宋代主要的兵种禁兵和厢兵都是招募来的。宋统治者总是在灾荒的年头,于受灾地区大量招兵,且规定官吏招兵多的有奖。因此,失业讥饿的“亡命”或“流民”,大量被招收充当土兵。宋太祖就说:这种募兵养兵政策,可以取得“百代之利”,使“天下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矣”,“凶年饥岁,则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这样自以为得计的措施,使军队的数量使不断增加。北宋仁宗时主客户口数约二千二百万,募兵数却激增到一百二十五万,占了全国入口的二十分之一。人民自然负担不了日益庞大的军费。
宋代统治者还在农民中强迫抽丁以为乡兵。“主司欲以多媚上,急责郡吏……县令,互授民口,虽老幼不得兔。朝廷时常借口防边,下令籍民为兵,或三丁抽一,或两丁抽一,五丁抽二。乡兵的粮饷器械均由本乡自备,不隶军籍。应征农民要在手臂上刺字,名曰“刺义男”。目的是让他们充实边防。大量募兵和大批抽丁的结果,迫使人民离开土地,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而各路州县和边境上的大批厢兵、乡兵和蕃兵却只服杂役,极少训练,实际变成了不作战的役兵,因而导致地方“日就困弱。宋代最精锐的禁军也是骄横怠堕,战斗力不强。所以宋真宗时王禹傅便说:“兵威不振,国用转急,其义安在?由所蓄之兵冗而不尽锐,所用之将众而不自知兵也。”
宋代召募来的士兵,其实不过是穿上军装的农民,即使进了兵营,同样过着囚徒似的生活,脸被刺上字,叫作“面涅”。士兵脸上刺字,在唐及五代时就有了的,主要是防止士兵逃跑。土兵另有军籍称为“赤籍”,人们因此称士兵为“赤佬”。(忽然想到江南方言中有骂人为“赤佬”的,不知是否来源于此?)此外,宋代还经常刺配罪犯从军,这就更加影响了士兵的社会地位,使矛盾激化。不准军卒喝酒、吃肉,又要经常调动,轮番到边远地区戊守,说是三年一换,实际上往往超过三年而不调换。军官还经常克扣军饷,或者拖欠不发。禁军尚且如此,厢军就更不用说了。宋代的禁军本来是供战守,而厢军供杂役,但事实上禁军也从事杂役,生活并不比厢军好多少。
逃亡是宋代士兵反抗统治者的一种斗争方式。北宋末微宗祟宁年间“所在逃军聚集,至以干数,小则惊动乡邑,大则公为劫盗”。而“近日熙河(今甘肃)一路逃者几四万。”宋政府对逃亡士兵的处罚是很至的,逮捕回来就要处死。后来由于逃兵越来越多,死罪也无法制止,宋政府被迫把宋初士卒逃亡一日处斩的法令改为三日,再改为七日,最后更放宽至“逃亡军人,并许所在首身,更不会问,使支口券今归本营。”原来规定官吏捕获逃兵有赏的法律,也改为招诱逃兵回营有赏。如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规定:“诸路专委知州、通判或职官一员,京衢委知县,若招诱累及三百人以上,与减一年磨勘,五百人以上一年半,干人以上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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