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长驱直入(第1/2页)
“你想做什么?!”
大巫紧抓着商羽的手臂,满脸焦急。商羽望了一眼。大巫心头一跳。只一眼,大巫好似看到了冤魂在嚎叫,尖锐的声音快要将他耳膜刺穿。
“吞并朔木。”商羽道。
大巫心脏猛然一停,一口气憋在了嗓子中。
“今日,吞并朔木!”
“出发!”
……
昨日驻扎之地距离朔木部落已经不远,仅仅不到十余分钟,朔木部落的城墙已经映入众人眼中。只需要再走不到一分钟,就会站在朔木部落的大门前。
大巫呆呆的望着。
朔木部落,大巫已经来过无数次。
朔木部落是东川氏族唯一的邻居,双方有争斗,是世仇敌人,但也有着交流和融合,是世代朋友。双方是一种亦友亦亲的奇特关系。
原因很多,其中有一条尤为重要,婚姻。
婚姻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诞生之初,最原始的乱婚。
第二阶段,区别辈分,异辈不婚,同辈可婚的血缘婚。
第三阶段,为了进一步解决血缘太近,导致的近亲问题,诞生了一个氏族的一群人与另一个氏族的一群人结成婚姻集团的群婚。
第四阶段,就是如今神农时代的对偶婚,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组成时间长短不同的家庭。
对偶婚用现在的话描述,类似男女同居。
在后世,男女同居,没有领结婚证,互相之间没有法律责任,只有情感道德约束。
在神农时代,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同居没有任何约束力。对偶婚就是没有任何约束。想在一起,就同居组建家庭。不想在一起,分手各自安好,随心所欲。
这就是对偶婚,一种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同居式婚姻。
对偶婚没有约束力,原因有二。
其一是此时的人没有贞操观念和独占观念。毕竟在对偶婚前的上一阶段,还是一群人和一群人结成婚姻集团的群婚。从一群人相互结合走到一对一结合已属不易,何谈贞操和独占。
其二是经济条件。此时男女虽然一对一结成伴侣,组建家庭,但是他们的小家庭十分脆弱,不足以应对生活。小家庭必须依附所在氏族才能存活。
大概就像是后世,两名初中生未婚先孕,然后被迫结婚了。结婚之后,两人都年纪太小,没有经济收入,也没有能力,只能依靠岳父岳母,亦或者公公婆婆养活。
对偶婚中的男女就大致如此。
当然神农时代对偶婚中的男女比后世初中生要惨。初中生只是年龄太小,过个几年学了本事就能养活自己的小家庭,但神农时代的人不要说过几年,就是一辈子,他们也难以养活自己。
如此,对偶婚也隐藏一个关键问题。
小家庭难以存活,他们将依附谁而存活?
依附女方所在氏族,还是依附男方所在氏族?
如此也形成了对偶婚的两种形态,即从妻居和从夫居。
从妻居,顾名思义就是跟从妻子,女人在两性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用后世的话就是倒插门。当然在原始社会称不上倒插门,因为从妻居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社会阶段。
母系氏族社会,女权至上,从妻居就是妻娶夫,何谈倒插门。
从夫居出现在原始社会父系氏族社会阶段。
原始农业,原始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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