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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十 章 六 年 12(第4/5页)

    效果不错;他的“恐怖威慑术”在白色恐怖的上海滩,对叛徒、特务确实发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他的精干灵巧,办事利索,神通广大等有时起了一般特科人员,甚至是党有关领导人起不了的作用。他不能一分为二地分析取得这些成绩、成就的原因和个人在这些成绩中所起的作用,不能正确对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他把一切功劳都包揽过来,归为已有。他把党能在上海站得住脚的功劳全部都划归为自己努力和自己本事的结果。他以“救世主”身份自居,唯我独行,居功自傲,目中无人。

    顾瞬章逐渐骄傲起来了,他的流氓无产阶级的品性明显暴露出来,而且越走越远。他贪图享乐,滥用公款,生活腐化。他以搞特工为借口,利用中G的工作经费吃喝嫖赌,甚至吸毒。1929年春节期间,中央特科因为处置出卖李克浓的密探黄歧的需要,特意在僻静的英租界威海卫路802号租了一幢石库门房子。待处决了黄歧之后,顾瞬章以安全为理由,自己住进了这幢房子。

    石库房子是一种中西合璧的民居建筑,始建于1870年前后的上海英租界内,后在上海市区得到迅速的发展,遍布上海大大小小九千余条弄堂里,多达20多万幢,蔚为大观,成为上海居民建筑的一大特色。它适合于中产阶层人士居住,在20世纪20年代,一幢三开间的石库门房子,捐税不算在内,月租金约在0块大洋左右。

    平心而论,为了党安全工作需要,作为党委员(后来又增补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G特委领导人、特科主要负责人的顾瞬章住进了这种房子是不为过的。当时,中G为了领导人的安全或为了地下革命工作的需要,租住的房子以及生活的摆设常常要阔绰一点和奢侈些。

    党从武汉回迁上海后,党后勤部门给罗同志租的二处房子都是比较好的。第一处是“民厚北里面临静安寺路一座两楼两底的房子”。这幢房子租好后行李搬进去罗亦浓还没有住进去前发生了失窃,中G恐怕安全出问题,决定放弃。第二处是“新闸路麦特赫斯路口一座二楼二底带厢房的房子,属于弄堂内第一家,建筑得很好,家具也很阔绰,简直像一个阔人的大公馆”。

    特科人员黄同志担任互济总会营救部长时,为了使她的生活条件与她表面的社会身份相符,她在《自传》介绍:中G“安排我住在地下党的一个单线联系点。那里是十月革命后流亡到中国来的白俄贵族开设的一个白俄公寓,三十块钱一个月的房租,连同伙食在内一个月要付八十多元。这在当时来讲是很贵的,一般人是住不起的,我因掩护工作的需要,全部费用都是由党组织支付的。公寓房间里有电话,联络方便;室内成套的家具设备,很气派。。。为了打扮成一位上层妇女,我烫了头发,穿了半高跟鞋,戚同志(时为中G特科交通科的负责人吴同志的妻子)还给我做了一件乔其纱旗袍,光是这件旗袍就花了好几十元。”

    问题是顾瞬章搬进去后,把这里当成是自己的财产和住宅,自称是“顾瞬章公馆”,不允许中G的其他同志住进这里。而且房子装修富丽高档,铺设奢华。历史没有留下关于这方面具体的记载,岳先、秦少智编著的《虎穴龙潭》倒是有段具体的描述:

    “地坪是清一色的白色大理石,光可鉴人。内墙上是黑麻色大理石镶金色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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