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命与土地的契约(第13/14页)
。12世纪《封土之律》的出现可作为代表。当然该地区与法兰克还是有差别的,如以“嘴和手”行臣服礼在伦巴第地区的文献中没有提到,似乎只有宣誓效忠就足够了。
德国的地域界限仅限于莱茵河与易伯河之间的“跨莱茵德国”地区。德国仅只在上层阶级中采用了臣服礼来完成个人关系的缔结,远不如法国彻底。德国臣服礼中最有特点的是在合掌礼之外加上了朋友式的亲吻,这就使封君封臣关系有了更多的平等性。并且德国封臣的军事义务与普通的土地耕作之类的贱役之间的差别,一直没有完全区分开来。德国防守东部边境的武士与守卫法国城堡的卫士不一样,前者是真正的农民,耕种自己的土地。此外德国存在大量的自主地,并且德国的封土法及封君封臣法没有像法国那样渗透到整个法律结构之中,而是有单独的体系及专门的法庭。这就是说德国是封建化程度较低的国家。
英国虽隔着海峡,也仍然在法兰克的影响之下。英国仿效法国,到11世纪已经有了几乎同步的发展。英国的武装随从,其名称尽管不一,如称格斯特、塞恩、骑士等,但依附的性质是很明显的。随从依附的封君在英国被称为“养主”。并且英国一些地方的法律规定,一个自由人必须有封君,否则他人将其杀死可不受法律的制裁。虽然在英国封建化问题上学者们的看法不尽一致,如有持移植突变说,有持渐变说,但形成封君封臣制度是确定无疑的。
西班牙有无封君封臣制呢?对此西班牙历史学家曾有过长时间的争论,近来持赞成态度者居多。一般认为西班牙在11世纪已经是有很突出的封君封臣关系,至少在一些基督教国家如此,但它很不成熟。①如10世纪的卡斯蒂里伯爵向雷翁国王行臣服礼,11世纪早期桑却三世将雷翁国王招作自己的封臣都说明当时封君封臣关系的重要性。而真正的卡斯蒂里封建主义的到来是在11世纪末12世纪初,1085年阿尔丰索六世每攻下一城就让给他的代理人作为封土,他还用金钱来获取他人的忠诚。阿尔丰索七世则经常使用货币封土来换取那些代理人的忠诚,而且他还邀访葡萄牙、阿拉贡、巴塞罗那等地统治者作为他的封臣,并承认他们可以持有来自国王的土地作为封土。所以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班牙学者不仅确认封建主义在半岛的存在,而且认为它是理解中世纪这一时期的关键。
①自8世纪初阿拉伯人(又被称为撒拉逊人)征服西班牙后,中世纪西班牙一直存在着伊斯兰教国家和基督教国家。
封君封臣制的发展
封君封臣制构成西欧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础与关键。虽不能说一切都被纳入这一制度的体系之中,但它所带来的影响与作用可以说是全方位的。表现在政治状况上是中央权威渐渐丧失,地方权威逐渐兴起。国家与政府只作形式上的存在,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国王一如众多的地方封建主,只能在有限的属于他自己的领地内行使一些权力。真正的权力的中心是地方各级领主,他们可能是权力较大的伯爵公爵,也可能是地方的堡主。并且当国王的权威丧失之时,作为地方代理人的伯爵等上层贵族的权力也同样由于不断的分封而削弱,直至权力完全归于以领土为核心的地方领主尤其是堡主。但是这一过程是相当漫长的。许多研究表明,尽管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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