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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裁判所 上(第5/10页)

    教皇及其教廷的所有关心仍聚焦在反异端的血腥事业上,图卢兹公会议

    开始了天主教系统和全面地建立异端裁判所的历程。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两

    个重要变化:异端特别调查法庭在以前尚是个别的和地方性的,但这次会议不

    仅细化和补充了拉特兰公会议的决定如许愿两年内每年奖赏告密人两个银马克,

    并且明确要求整个基督教世界有组织全面地以法庭形式落实对异端的常规审判

    和惩罚;以前的教会上层人士仍没有公开支持对异端的火刑惩罚,但这次会议

    将中世纪异端定性为摩尼教徒,从而使对异端的火刑惩处受到罗马法传统的认

    可。

    更令人吃惊的是,由于纯洁派和韦尔多派大量使用《圣经》,--"回到原

    始基督教去,回到福音书去,使遭到罗马教会篡改和歪曲的‘上帝箴言‘恢复本

    来的面貌,这就是一切反对罗马教廷的阶级和党派的努力方向"(考茨基语),

    --所以图卢兹公会议竟然规定除《诗篇》和包括在每日祈祷文中的那些段落外,

    禁止平教徒拥有那怕是拉丁文的《圣经》,并宣告废除一切《圣经》译本。这

    个教令一开始局限于图卢兹地区,但出于同样的考虑,在西班牙和其他地方也

    发布了类似的禁令。整个基督教因《圣经》真理而发生、存在和延续,格列高

    利九世的《圣经》禁令无疑是天主教自己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神圣法庭的建立只剩下最后一项工作了,那就是确立该法庭的专职法官即

    宗教裁判员。任何机器的运转都离不开专业工人的操作,他们技术的熟练和明

    确的分工创造着机器的高效率,他们的行为遵从机器的逻辑而尽量撇开人类情

    感的因素,神圣法庭这台镇压机器也不例外地需要这样一批专业人士。1233年,

    格列高利九世完成了这项工作,这就是在那年他宣布了对多明我僧团的特别任

    命。

    这项任命又是当时欧洲政治的典型产物;教权和王权间互相的支持与争执

    是中世纪最大的政治,教权统摄王权的中世纪总特征是它们之间力量消长历程

    的一种抽象和总结,但具体的时空中它们即使在总目标一致的情况下也要互相

    拆一下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的孙子和教皇英

    诺诚三世的受监护人,一位事实上对所有宗教持玩世不恭态度的‘坏孩子‘——

    他甚至被传说写作了调侃摩西、基督和穆罕默德的异端著作《论三大骗子》,

    是十三世纪初王权势力的代表人物;为了自己的权力和地位,这位自己两次被

    开除教籍的皇帝最后也加入了反异端的阵营,但在1232年却捞过界地直接授权

    帝国官员消灭异端,从而企图插足教廷世袭的精神法权领域。半是为了彻底消

    灭异端半是为了遏制王权,格列高利九世迅速地作出了反应;1233年月20日,

    他发布通谕,强调教会才有权解释教会法规和审判异端派别,并指定多明我修

    会的修道僧为异端裁判所的专职法官,直接向教皇负责。同时,教皇还通谕主

    教们接受多明我修士的"帮忙",其理由是主教们已经"忙得团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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