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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裁判所 上(第8/10页)

    问、刑讯以及判决活动,主教的作用是对动刑和判决作形式上的允许和批准

    ——主教制毕竟仍是基督教正统的基石,而宗教裁判所的其他革命干部则都是

    些帮忙或帮闲而已。

    有论者指出,教皇领导权与群众宗教信诚的分裂,是教皇权位在中世纪晚

    期最终衰微的一个极重要的因素。于是,神圣法庭作为基督教教皇在这种衰微

    前重建威权的挣扎和努力,其依靠力量自然不能是已经声名狼藉的普通教士,

    而只能是既忠诚于教皇又能深入群众的修道僧队伍。十三世纪之后的宗教裁判

    员因格列高利九世的特别任命而主要来自多明我僧团,也有一部分来自其他僧

    团特别如方济各僧团,只有极个别的来自其他方面如第一位专职宗教裁判员是

    罗马枢密官阿尼巴勒。

    多明我僧团因其创始人多明我(Dini)而命名,又因为多明我的谐音

    赢得"主的猎犬"(DiniCane)的绰号,其标志便是一头口衔熊熊火炬的狗,

    他们的另一个称呼是黑衣僧团,这由于多明我修道僧个个身着黑色披风。应该

    说,多明我的名字--一个人和一个僧团--始终同反异端活动相联系着,如此的

    紧密纵观整个教会史也是罕见的。多明我于1170年出生于西班牙贵族家庭,青

    年时代便投身于艰难的隐修生活,其出家地是奥斯马修道院。当他和奥斯马主

    教在法国南部游历时,他们无疑直觉到了异端运动汹涌澎湃的原因所在,于是

    他们向传教士们呼吁全面改革基督教正统的传教方式,即仿效纯洁派的"完人"

    来进行传教;1206年,他们两人在图卢兹实践了一所女修院,其成员主要是纯

    洁派异端的转向者,这是多明我反异端生涯的开始。1215年,多明我的朋友赠

    他图卢兹的一幢房屋,多明我僧团开始了其最早的故事,但是在第四次拉特兰

    公会议上,教皇英诺诚三世虽然表扬了多明我这只猎犬的出色工作,却没有同

    意其创立新修会的请求。多明我僧团的正式成立时间因此拖后到了1216年,只

    是在洪诺留三世的同意之下,多明我才圆了他的僧团之梦。多明我僧团只是以

    集体的形式外延了多明我个人的思想和实践;在多明我僧团的"一大"(1220

    年)上,僧团的宗旨明确规定为"铲除异端,消灭邪恶,宣讲信仰,培养道德";

    僧团的生活方式则规定为行乞甚至会士每天的食物也应该靠乞讨获得,但这只

    是附加的或手段性的,没有成为该会的基本思想。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则发

    现,僧团行乞的生活方式在财富的诱惑下日益弱化,但在反异端的方面,该僧

    团始终保持着其犬的本性。——多明我的光辉形象自然也少不了制作和包装,

    他曾经对其传记作家坦白自己更愿意同青年妇女谈话,但多明我僧团于122年

    发布教令强行删掉这段传记记载。

    细究之下也挺耐人寻味的,多明我僧团以及较早一点的方济各僧团,与其

    说它们接近于正统教会,还不如说接近于纯洁派或韦尔多派式的异端--它们都

    是同时代的,其中方济各的早年历史简直是韦尔多经历的翻版。多明我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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