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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帝制共和(第1/3页)

    见赵顼已经进入了状态,王安石三人心中大喜,包绶坐了下来,因为这样的问题,还是蔡京回答比较好。蔡京见状,站起拱手道:“圣上,废奴令这一条,微臣无法理解。大宋本来没有奴隶,这废奴令从何说起。倒是圣上设立明珠县后,将明珠县土人百姓变作矿奴,弄出了奴隶。北辽,西夏等蛮夷国家也有奴隶,但泱泱华夏,文明礼仪之邦的大宋,怎么能有奴隶呢?”

    “难道那些长工,你们府中的家丁、勾栏商人等蓄养的歌伎不是奴隶吗?”赵顼不明白了。

    “奴隶是没有生命权的,也没有财产权,更没有自由权。圣上所说的那些人都有,根本不算是奴隶。宋律对他们的那些权力都有保障。圣上有时间看看《大宋刑律》就能知道了,微臣不可能一下解释清楚。”面对赵顼这样的常识问题,蔡京只能无语。

    在宋朝,那些长工、家丁、歌伎,甚至是士大夫的小妾,都只是打工的而已。虽然可以转卖,但是他们都有服役的年限。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合同规定的用工期。合同期满,他们便能获得自由之身。而且,他们服役是要报酬的,按签订的卖身契支付报酬。这种卖身契事实上就是劳动合同,如果东家殴打他们,或者杀死他们,都得吃官司。杀人者偿命,不论是官僚地主,还是王公贵族,都不例外。当然,他们一旦进了高府大院,被那些恶东家杀了,藏了起来,这样的事情也有,官府也没有办法追究。不过,一旦查出来,同样要偿命。

    赵顼用后世马克思主义的逻辑来对待宋朝,实在是太可笑了。因为中国,至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奴隶制度,也没有所谓的封建制度。封建制度,其实就是西欧的采邑制度,和中国西周时的分封制度类似,可是西周不是奴隶社会吗?这就矛盾了。

    如果仔细分析历史,所谓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甚至上溯到夏商周三代的奴隶社会,其实都是一种共和制度,是一种帝制共和。这种特殊的制度,从中国民本主义的思想中就可以看出来。赵顼来到宋朝这么些年就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共和现象。一些破产的人,没有生计后,往往寄身于宗族、商行,直到宗族、商行为他们找到生计或者他们自己找到生计之前,所有的吃住问题都由宗族和商行来提供。

    而朝廷在完成规定了赋税后,也会向百姓返税,也就是多余的税收会还给农民和商人。一旦遭遇天灾,朝廷还会免税以及大力救济。就像熙宁二年,赵顼来到宋朝时,汴京大雪,朝廷不分贵贱,每家每户都发给补薪钱,也就是寒冬烧柴的钱,每家每户每日半斤米,十文钱。赵顼作为皇帝深夜给士兵们送饺子,也没有当成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看过《水浒传》的都知道,被逼上梁山的人,什么人都有,就是没有吃不饱饭上梁山的。做人肉包子的英雄好汉上梁山,还是被逼的?就是一群懒惰的亡命徒。即便是这样,宋朝还是把他们招安了,没有血腥味。

    欧洲古代能有这样的民本思想?可见,马克思在研究西欧历史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制度划分时代,对中国来说,根本不适用。当然,中国长期的帝制共和制度,不能说明中华文明五千年就没有了进步。划分时代,应该是以人类开发自然,延伸文明来划分的。夏商周可以划分为河流定居时代,因为文明的延伸是人类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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